背景材料:某工程于2007年6月上旬开工,自开工以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施工单位认真负责,监理单位合理履行其职责,各方配合默契,工程进行顺利。至2007年8月下旬,该工程的某分项工程具备了验收条件。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出面,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进行了该项分项工程的验收,结果合格。验收工作结束后,施工单位绘制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表格包括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检验批次、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名称、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检验批部位与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检查结论、验收结论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检查结论”项目中签字,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验收结论”项目中签字。施工单位绘制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内容有何不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