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业主)与A工程公司(承包商)在2003年2月份,依据HDIC条款格式签订了某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总价8700万元,合同规定:
(1)工程自2003年3月1日起开工,2004年1月1日竣工。
(2)工程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3)业主供应钢筋、水泥、木材三大材,其中:钢筋6176t,单价3680元/t;水泥147051,单价320元/t;板枋材283.69m3,单价1850元/m3。材料款从当月工程款中扣回。
(4)工程预付款从6月份起,每月按照三大材总价款的10%,以抵冲工程款的方式按月平均收回,扣完为止。
(5)保修金按合同总价的5%扣留,从3月份开始按工程进度款(调差后产值)的10%扣留,扣完为止。
(6)因为建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工程进度款依照当月应结价款的实际上涨幅度进行调整,调值公式为:P=P0(0.12A/Ao+0.70B/Bo+0.18)
其中A0、B0分别为人工、材料基期价格指数,A、B分别为人工、材料的结算期价格指数。
(7)经业主批准的索赔申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统一调整并支付。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申请索赔情况如表5.1所示。
施工期间,实际造价指数如表5.2所示:
该工程完成产值如表5.3所示: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确定3-9月,业主每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3.结算时,追加的索赔金额总共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