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8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 董事人数减至 5人
B. 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 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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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A. 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 2 名董事提议召开
D. 2 名监事提议召开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参与表决的事项有()。
A. 公司合并
B. 变更公司形式
C. 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D. 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有()。
A.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B.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C.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的提供的担保
D.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一定比例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该比例是()。
A. 30 %
B. 70 %
C. 50 %
D.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