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对外出租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账面原值为20000万元,已提折旧为2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同。2017年1月1日,由于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甲公司将该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公允价值为280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10%提取盈余公积。对此项变更,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A. 7500
B. 6750
C. 10000
D.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