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李江海于2008年1月去世,留下平房六间,李山、李岩是李江海的两个儿子,李山于2007年4月去世,留有一子李小山,遗产还未分割时,李岩出车祸身亡,留有一子李小岩,李小岩正在国外留学,李小山把李江海的六间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久又将所有房屋卖与同村的赵大勇,并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4月李小岩回国向李小山主张自己的应分得的遗产,发生纠纷。
问:(1)六间房屋未分割前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
(2)李小山、李小岩对房屋的继承分别属于何种性质?六间房该怎么处分?
(3)李小岩能否向赵大勇要回自己应分的份额?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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