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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于2007年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同年取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期为10年。甲是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2008年年检的时候,县工商局将经营期限改为5年,甲认为工商局的作法不合法,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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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与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对项目的资本控制安全,从()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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