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资储运公司4月19日受宏隆公司的委托,将该公司被买方拒收的240件铁桶包装的TD甘油在广州东站办理了托运手续,自装自锁装入P632697号60吨的棚车。货物运单记载:甘油240件,到站上海何家湾站,收货人上海宏隆实业有限公司。承运人缮制的货票记载,运到期限为9天。该批货物于4月19日承运,4月20日从广州东站开出,次日到达株洲北站, 5月18日编入直通货物列车开出,同日到达鹰潭站。 6月14日运抵何家湾站。涉案货物后经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现场外观检查,结果是抽查检验不合格。问:1.株洲北站是否承担该批货物损失?2.为什么株州北站承担损失,而鹰潭站却免于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