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四层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5200m2。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齐全,且现场已达三通一平标准。建设单位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了A公司为施工承包单位,并于2011年1月20日,双方签订了固定总价模式的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如下条款:(1)合同工期为320d,每提前Id奖励5000元,每拖延Id罚款10000元; (2)A公司不得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 (3)该工程质量实行终身保修; (4)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承担因此弓丨起的丁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修改工程设计,造成停工待图3d;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见特大暴雨,导致全场性停工10d;8月份又遇到季节性降雨,导致停工3d; 事件三:在竣工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巳隐蔽的地下管沟工程重新挖开进行复验,施工单位认为严格按监理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且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单位拒绝再次挖开检查,建设单位进行调解,停工2d后施工单位同意复验,复验结果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复验及恢复共造成工期延误6d。 事件四:施工单位实际完成该工程的工期为344d。为此,建设单位扣罚施丁单位的延误工期费用=24X10000=24万元。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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