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为追索高某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查时,原告张某首先向法庭出示了由被告高某出具的欠条。该欠条上写着:“今借到人民币肆万元整。借款人:高某。19 98年3月2日。”对此证据,被告高某认为,该欠条虽系其亲笔书写,但并不能证明4万元是借张某的,并辩称,其在1998年3月间是向人借过钱,并出具过同样的欠条,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究竟向谁借过钱。本案中原告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配?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全肺切除术后患者24小时输液量宜控制在______ml内,速度以________滴/分为宜。
在电阻混联电路中,电路的总功率倒数等于各电阻上功率的总和的倒数。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