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9月8日,张某为其丈夫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一次性交纳保险费8000多元,并指定受益人为张某。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承担给付早期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张某在投保单“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告知栏”中均填写“无”(其中包括被保险人是否患有肝硬化)。2010年7月,张某的丈夫被诊断为肝部良性肿瘤,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向张某给付了早期治疗保险金10万元。2011年5月,张某的丈夫病情恶化,被确诊为肝癌,张某又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若保险公司在理赔核定过程中发现,2009年6月5日张某的丈夫曾因肝硬化住院治疗,张某在当时的治疗单上作为家属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③保险公司对张某交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④保险公司有权追回其已给付的早期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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