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二子乙、丙,甲于200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19年12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 乙、丙各得二分之一
B. 乙得三分之二,丙得三分之一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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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 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 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 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若a是f(z)的m阶零点,则a是1/f(z)的m阶极点.
A. 对
B. 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