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有
A. 当事人负有适当履行保险合同的义务
B. 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C. 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保险合同,不得擅自转让保险合同权利义务
D. 当事人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保有给付的权利、自力实现债权的权利、处分债权的权利、保全债权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担保权等
E. 法律规定的附随义务也成为保险合同效力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可以一劳永逸,不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违反《安全生产法》,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