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北方某商业工程,建筑面积8000m2,施工单位为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框架结构,条形基础,地上4层,檐高18m。南侧与原有钢筋混凝土构筑物贴建,原有建筑物层高4m,屋面局部高低跨差1.2m。外墙采用双排钢管落地式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为塔吊。施工总承包单位组建了项目部组织实施。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南侧外脚手架搭设高度达到6m后,项目部组织了验收,验收原有建筑物屋面局部高低跨差处发现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一跨与立杆进行了固定;高低跨差1.2m;高跨处上方的立杆轴线到高跨构筑物外边线的距离800mm。要求作业班组整改。 事件二: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巡检发现脚手架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200mm;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是杆长的0.6倍,且超过500mm。 事件三:脚手架安装扫地杆时,安全总监发现纵向扫地杆固定在了距底座下皮25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固定在了紧靠纵向扫地杆上方的立杆上。安全总监及时进行了纠正。 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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