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9年10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
问题:(1)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说明理由。(2分)
(2)A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2分)
(3)A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2分)
(4)A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说明理由。(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