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日中午12时,××县供电公司××供电所一条10kV线路xx支线24-25号电杆(末端杆)有线下吊车施工,造成该段线路AB相的钢芯铝绞导线断线,该支线1号杆T接令克熔丝熔断后令克管跌落,变电站内该线路开关跳闸后重合成功。线路断线时该支线25号电杆(末端杆)受拉线拉力作用已向拉线侧倾斜。 该所所长王××(工作票签发人)接到配调班电话通知后,电话通知张××(该所营配班班长,此次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李××(死者,男,26岁)、孙××(伤者,男46岁)等4人对24-25号杆间导线进行更换。12时20分,工作负责人张××在未办理事故抢修工作票的情况下,组织李××、孙××共二人攀登24、25号杆进行原导线的拆除工作,安排另外2名职工负责地面工作。工作票签发人王××、工作负责人张××未提前进行现场勘察,未采取防止倒杆的防范措施,就同意李××和孙××上杆作业。12时25分,李××先使用安全带围杆带和脚扣攀登至25号杆顶部进行杆上导线拆除,在杆上李××的未系紧安全帽的下颚带。此时孙××开始攀登此支线25号杆,在孙××攀登过程中,该电杆向拉线侧倾倒,李××、孙××随电杆一同倒下。李××脑部先着地,且安全帽已脱离头部。孙××大腿根部骨折。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45分死亡,孙××经治疗于45天后出院继续康复治疗。 试分析该起10kV配电线路单工作组抢修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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