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2010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A. 北京
B. 长沙
C. 上海
D. 厦门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癌珠就是癌巢中央的角化物。

A. 正确
B. 错误

建筑装饰设计首先应满足功能要求。

A. 正确
B. 错误

简述化脓性脑膜炎的典型临床表现。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