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刘某应对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 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
B.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C.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 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轻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