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长江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业务如下: (1)2010年1月2日支付价款10000万元取得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2010年1月2日在该土地上开始建造两栋办公楼和两栋商品房。 (3)至2011年3月15日,工程已经接近尾声,预计将于3月3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长江公司同时与海星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0日,月租金为80万元,租金于每月月末支付。 (4)2011年4月1日,该办公楼和商品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中一栋办公楼A对外出租,一栋办公楼B长江公司自用,商品房C和D开始发售,四栋建筑物的成本均为4000万元,假设土地使用权可以在这四栋建筑物上均匀分摊办公楼的使用寿命均为20年,预计净残值均为零,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5)长江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6)2014年3月31日租赁期届满,长江公司拟将该办公楼收回后自用,至4月30日长江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批准将该办公楼自用并开始重新装修,至5月2日装修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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