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甲企业接到一份服装加工的订单,由于资金不足,甲企业与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本企业所有的一辆奔驰轿车(价值80万元)作抵押,为应付的50万元原材料货款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由于双方是多年合作关系,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13年11月,甲企业为购买加工设备,又以该奔驰轿车作质押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移交了该奔驰车。在质押期间,丙公司的工作人员开着质押的奔驰车办理公务时与他人相撞,汽车受损被送到丁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3000元。汽车修好后,丙公司派人去提车。丁修理厂收取修理费后,要求丙公司把以前所欠的1万元汽车维修费还清,遭到丙公司的拒绝,于是丁修理厂以行使留置权为名义拒绝交车。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丁修理厂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患者,男,35岁,因食欲减退,乏力16天,皮肤巩膜黄染10天,于2005年10月20日入院。 患者于10月4日感畏寒发热,伴全身肌肉疼痛,头痛不适。第二天在当地医院就诊,测体温38.8℃,给予退热药治疗,体温有所下降,但患者仍感乏力、食欲减退,伴有明显的厌油、恶心。10月10日,尿黄如浓茶样,随即出现皮肤巩膜黄染,由于症状加重而来本院门诊,以急性黄疸型肝炎收入院。患者起病以来,精神差,大便正常,小便黄。 既往否认“肝炎”病史,无输血史,无血吸虫疫水接触史,无长期酗酒史。 查体:体温37.0℃,血压110/70mmHg,脉搏64次/分,呼吸18次/分,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全身皮肤巩膜黄染,未见肝掌及蜘蛛痣,无出血点或其他皮疹,心肺无异常,腹平软,肝脾未扪及,无移动性浊音。 实验室检查:肝功能:ALT1300U/L,AST900U/L,血白蛋白40g/L,球蛋白29g/L,TBI1120μmol/L,DBIL58μmol/L;血清HBV感染标志物:HBsAg(+),HBeAg(+),抗-HBcIgG弱阳性,抗-HBc-IgM强阳性。
【背景资料】某写字楼主体为框剪结构,地下2层,地上22层.柱网为9m×9m(局部柱距为6m,柱截面均小于lm×lm),墙体采用普通黏土砖、混凝土空心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抗震7级设防。 情形l:砌筑施工单位一次性购进普通黏土砖18万块,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情形2:考虑到施工时气温30℃以上,施工单位提前2天将加气混凝土砌块浇水淋湿,用于砌筑地下室内墙;4层楼面非承重外墙窗洞以下部分全部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以上部分采用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但在9m柱距的墙体中部位置加设一道构造柱;砌筑过程中碰到突发大雨天气,工人对砌筑好的墙体及未使用混合砂浆进行防雨保护,3小时后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继续原位砌筑施工(已经停雨)。 情形3:质检员发现某检验批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少做1组见证取样试件,在现场监理的见证下重新取样补做1组(同一厂家生产),经检测质量合格。 砂浆试块应在砌筑地点随机抽取砂浆制作。
A. 正确
B. 错误
某施工单位中标承建一座三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桥高30m,跨度为80m+136m+80m,箱梁宽14.5m,底板宽8m,箱梁高度由根部的7.5m渐变到3.0m。根据设计要求,0号、1号段混凝土为托架浇筑,然后采用挂篮悬臂浇筑法对称施工,挂篮采用自锚式结构。 施工项目部根据该桥的特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项目部在主墩的两侧安装托架并预压,施工0号、1号段,在1号段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在节段上拼装挂篮。 施工单位总部例行检查并记录了挂篮施工安全不合格项:施工作业人员为了方便施工,1h行拆除了安全防护设施;电缆支架绑在了挂篮上;工(机)具、材料在挂篮一侧集中堆放。安全资料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和项目部对工人的安全教育记录和每月进行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组随即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补充相关记录。 本案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符合规定吗?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