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15年10月8日向具备该项目承担能力的A、B、C、D、E、五家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时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公事领取招标文件,①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这五家承包商均接受投标,并按规定的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在11月9日9时进行开标,②招标人宣布了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中拆封。并且宣读了这五家承包商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的主要内容。③评标委员会直接由招标人确定,共由6人组成。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分标准,5家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是B、C、A、E、D,因此评标委员会确定承包商B为中标人。问题:(1)从招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是指什么?(2)该案例中有何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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