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公司与我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交货期为当年中秋前一星期,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但是,由于我国当年中秋节月饼市场火爆,B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而美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月饼难以销售。A公司于是通知B公司宣告合同无效。问:(1)A公司宣告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2)A、B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一方败诉?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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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中国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南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CAP牌打印机进口合同。合同约定:南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1996年6月底前交货。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合同签订后,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开来了信用证。但直到1996年6月30日,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仍未收到南洋有限责任公司任何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7月3日,南洋有限责任公司向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信用证装船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4日回复传真。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回复,告知南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则将宣告撤消合同。但南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5日正式函告南洋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问: 1.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2.如果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张成立,如何赔偿金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艾赛亚有限责任公司是跨国公司锡比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子公司,专营食品加工和出口。艾赛亚有限责任公司因严重财务危机而宣告破产,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母公司锡比尔股份有限公司对艾赛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举证:第一,锡比亚股份有限公司的求偿权达到艾赛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负债的45%;第二,艾赛亚有限责任公司出口销售产品的85%是销售给锡比尔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其价格比其他买家更加优惠;第三,艾塞亚有限责任公司向锡比尔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其他关联企业支付一系列预付款,同时又允许母公司集团作为债务人延迟支付其他债务。
问:锡比尔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对艾塞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