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例简介:陈先生为其新买的面包车向我公司投保了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等险种,保险期限自2007年4月5日至2008年4月4日止;保险公司在保单中特别约定:“本保单项下全车盗抢责任险责任自车辆上牌之日起生效”。2007的5月15该车已经上牌,2008年4月18日该车被盗。陈先生认为:根据特别约定盗抢险责任是从车辆上牌之日即2007的5月15开始生效,那么保险期限也应该相应延长到2008年5月14日,因此他的车辆被盗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应该如何答复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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