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m2,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3层,地上48层,建筑高度约203m,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4.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体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式起重机,最小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事件二: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质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筑首层大堂顶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事件三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本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件应报告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