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及综合评价课题组近日发布的《2006年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06年江苏科技进步综合水平指数为52.56%,比2005年提高2.3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45个百分点,继续在全国务省市中保持第5的位次。排名第1至第4位的分别是上海(74.64%)、北京(72.77%)、天津(65.06%)和广东(55.74%)。浙江(47.14%)居第7位,山东(4429%)居第9位。 从科技进步综合水平指数的五项构成要素来看,江苏有四项在全国的排位与上年相同,有一项下降了1位。在科技进步环境指数的排序中,北京、上海、天津、辽宁、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排在前8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06%的地区。江苏省为53.53%,比上年提高2.24个百分点;在科技活动投入指数的排序中,上海、北京、天津、陕西、广东、浙江、辽宁、江苏排在前8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7.74%的地区。江苏省为54.43%,比上年下降3.12个百分点,在全国的位次由上年第7位下降到第8位;在科技活动产出指数的排序中,上海、北京、天津、海南、辽宁排在前5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26%的地区。该项指标江苏省为35.59%,虽比上年提高1.22个百分点,但仅排名第12位;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指数的排序中,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排在前5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88%的地区。江苏省为55.54%,比上年提高4.46个百分点:在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的排序中,上海、天津、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排在前12位,同时也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9.94%的地区。江苏省为62.0%,比上年提高1.45个百分点。下列选项中错误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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