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方
A. 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B. 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C. 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 可解除合同
甲开了一家花店位于杭州,和一花农于2009年10月在花农所在地桐庐签订了购花协议。并约定于2010年2月12日送至甲花店,但合同中未对购花的价格作约定,那么该花的价格应为
A. 2009年10月桐庐的玫瑰花售价是2元每支
B. 2009年10月杭州的玫瑰花售价是3元每支
C. 2010年2月12日杭州的玫瑰花价格是5元每支
D. 2010年2月14日杭州的玫瑰花售出价格是10元每支
甲欠乙债务,丙欠甲债务,甲已无财产用以还债,但甲却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的行为乙可以行使
A. 追偿权
B. 撤销权
C. 代位权
D. 抗辩权
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逾期支付货款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
A. 原价格执行
B. 合同无效
C.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D. 按照新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