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至5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1个部门108人次分27批陆续以考察或办案名义前往云南、哈尔滨、北京等地公款旅游。2016年1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龙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袁卫衡,龙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任畴,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庆雄,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机关委员会书记王晓等人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案例表明,问责的主体和对象包括()。
A. 各级党委(党组)
B. 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
C. 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
D. 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