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小额支付业务差错及异常处理的错误表述是()。
A. 差错处理须坚持“更改有据”的原则。对发现差错或有疑问的小额支付业务应通过本系统办理查询查复。差错报单应当日处理,至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
B. 往账业务差错处理。已录入未确认前发现的差错,经主管授权后,柜员做取消处理。发送成功后发现的差错。本行发出的往账贷记业务报单,发出查询或退回申请以请求来账接收行代为更正或退回;本行发出的往账借记业务报单,发出查询或止付申请以请求来账接收行代为更正或止付
C. 来账业务差错处理。来账行发现差错应及时向往账行发出查询,并根据往账行的查复内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收到非本行或报单内容不得代为更正的贷记业务来账,柜员应做退汇处理
D. 往账业务报单状态为“待取消”时,经主管授权后,应及时通过取消交易进行处理。来账业务报单状态为“核销失败”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重新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