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权,用于产品生产,实际支付买价500 000元,增值税30 000元;已支付登记费4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30 400元,转让协议中未规定使用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期为20年。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购入无形资产以及按月进行摊销的会计分录。
20×1年1月1日,甲公司从乙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权用于产品生产,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1 000 000元,增值税60 000元。该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5年,合同规定的法定有效期限为10年,假定甲公司于每年年末进行无形资产摊销。20X5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专利权出售给丙公司,取得买价900 000元,增值税54 000元,存入银行。要求:(1) 编制甲企业购人专利权的会计分录。(2) 计算甲企业该项专利权的年摊销额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3) 编制与该项专利权出售有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20×1年1月开始自行研究开发某项专利权,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发生应予以费用化的支出250 000元,开发阶段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600 000元,增值税30 000元。20×2年1月1日,该专利权开发成功,申请专利,发生注册费12 0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20×1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入一栋房屋,以银行存款支付买价1 000 000元,增值税90 000元;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公允价值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20×2年1月1日,甲公司将该房屋出租,每年年初收取租金80 000元,增值税7 200元。20×2年12月3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1 250 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