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魏某等4人,克扣、套取群众征地补偿款。在某市保障房征地项目推进过程中,魏某就一处征地与拆迁户谈补偿事宜,得知其心理价位比评估价少时,贪心开始“活络”起来。于是,通过伪造假单据,侵吞了差价。在之后的几次征地拆迁中,他故伎重施,先后多次通过采用虚列青苗补偿费等方式,单独或伙同他人克扣侵吞各类补偿款。魏某深知一人无法“瞒天过海”,于是想方设法将居委会主任曹某、副主任孙某及兼任社区会计的党总支副书记李某一起拖下水。通过虚列各种补偿单据的方式,从社区账户上直接提取现金,给自己和其余三人发放1万元到4万元不等的“年终奖”。随后,魏某等人把目光瞄准了征地结余资金。四人打着保证社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旗号,合谋共计,通过虚列青苗补偿费、迁坟费等方式,套取补偿款,将钱截留在了社区的公益公积金账户上,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后四人均被开除党籍。请试援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应条款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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