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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摘要男性,2岁。发热4天,皮疹2天。患儿居住农村,4天前出现发热,体温39℃左右,伴流涕、清咳、流泪,在当在医院就诊,予退热及"感冒药"等对症处理,无好转。2天前发现自头面部开始出现皮疹,逐渐增多,现已发展至躯干部和四肢。病程中无惊厥,无腹痛、腹泻,食欲缺乏,小便正常。既往史:无其他疾病史,无过敏史,无特殊喂养史,预防接种不规则。父母平时体健,否认家族性遗传性疾病史。查体:T39℃,P152次/分,R52次/分,BP86/65mmHg。神志清楚,精神较差,呼吸略促,无三凹征,面色红润。全身皮肤自头面部至躯干、四肢均可见散在分布的红色斑丘疹,压之褪色,部分融合成小片状,疹间可见正常皮肤。双眼结膜轻度充血,无脓性分泌物,双侧颊黏膜可见散在少量白色斑点,不易拭去。颈无抵抗,颈部可触及数枚绿豆至黄豆大小的淋巴结,质软,可活动。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湿性啰音。心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杂音。腹平软,肝肋下1cm,质软,脾未及。四肢肌张力正常。辅助检查:血常规:Hb120×109/L,WBC4.5×109/L,N0.45,L0.48,PLT248×109/L。要求:根据以上病历摘要,请写出初步诊断及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进一步检查与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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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资料:张某,女性,19岁,大学一年级学生。 案例介绍:张某上大学近一年来,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很乐于助人,人际关系良好,是班里的团支部副书记。张某平常非常爱干净,内、外衣服每日要换洗,枕巾、床单、被单等也要每日一换。为此耽误了许多时间,也把自己搞得很累。同学的衣服或鞋子脏了,也要不厌其烦地反复提醒其换洗。自己也觉得其实没有必要,但不这样做心里很不舒服,害怕有什么脏东西,害怕自己会得病,和同学讲过其实自己也很痛苦。本学期开始后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张某好像情绪非常低落,自己经常悄悄地流泪,整日不说话。偶尔与同学讲几句话,同学反映她好像脑子不听使唤了,回答一个问题要想半天,还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慢慢地不讲究了,有时甚至不洗漱,有时白天睡觉,有时晚上失眠,因此无法上课。近一个多月来总和同学说自己的某个器官丢了,别人都看见自己没有这个器官了,但自己看不见。 心理咨询师观察了解到的情况:张某目前休学在家,由父母带来就诊。张某的父母都是医生,从小对她的要求严格,非常在意她的卫生情况,她按家长的要求,每日换洗衣服。若脏了必定重新清洗,觉得一尘不染了才罢手。张某从小对医学感兴趣,大致了解生理、解剖学等知识。关于器官丢失问题,家长多次解释,但张某坚信不疑。经了解张某没有受到过什么重大打击。张某目前的心理健康水平属于()。

A. 心理健康
B. 心理不健康
C. 心理正常
D. 心理不正常

在很多国家包括欧洲福利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服务都曾经是被少数企业甚至是一家国有企业垄断的,低效、高价引起了公众的愤怒。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推行改革极力改变不列颠电信的国有特征,并为其引入竞争者,改变管制办法,以期开辟一条“独家垄断——双头垄断——多家竞争”的路径。这个进程受到互联网技术、移动电话技术进步的有力帮助。在政府管制重点走向保证互联互通的前提下,移动通信、IP电话的进入使得政府一直期望的多方竞争局面终于形成,价格下跌而消费者的满意度提高。中国的电信服务领域市场从1993年开始引入竞争。1993年,中国对国内开放了非基本电信业务,1994年成立了中国联通公司和吉通公司,除了允许开展非基本业务外,还允许他们向用户提供基本电信业务。1999年,中国政府对电信市场的重组,是促进国内电信竞争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重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政府决定将原中国电信一拆为四:(1)新中国电信主要负责国内固定网络的运营以及国际业务、数据业务;(2)中国移动负责原中国电信的移动业务;(3)负责无线寻呼业务的国讯寻呼,从中国电信分离后整建制划归联通;(4)中国卫星集团公司则负责卫星转换器的管理以及卫星通讯的业务。另一方面,政府进一步扶持竞争,包括批准成立了网通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宽带网络业务;加大了对联通和主要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吉通公司的支持力度;以及后来又批准中国铁通进入公用电信市场。通过上述改革,中国电信市场形成了新的结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占据了市场的主体。2001年上半年6个月间,全国电话用户新增了5167.2万户,总数已达2.81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新增2017.7万户,达到1.64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新增3149.5万户,达到1.17亿户。英国电信服务制度变迁的有利情景主要是()

A. 制度竞争
B. 文化竞争
C. 技术进步
D. 市场竞争

综合题席勒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年至2013年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1年1月1日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72000万股。 (2)2011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席勒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2份认股权证,共计发放14400万份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2012年6月30日按照每股4元的价格认购1股席勒公司普通股。2012年6月30日,认股权证持有人全部行权,席勒公司收到认股权证持有人交纳的股款57600万元。2012年7月1日,席勒公司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将注册资本变更为86400万元。(3)2012年7月1日,席勒公司与股东签订一份远期股份回购合同,承诺3年后以每股12元的价格回购股东持有的10000万股普通股。 (4)2013年3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3000万份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年,每一份股票期权行权时可按6元的价格购买席勒公司1股普通股。 (5)2013年9月2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席勒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股份86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股股票股利,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普通股,除权日为9月30日。 (6)席勒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11年度为36000万元,2012年度为54000万元,2013年度为40000万元。 (7)席勒公司股票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2元,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以及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10元。假定不存在其他股份变动因素,答案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1)计算席勒公司2011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计算席勒公司2012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计算席勒公司2013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经重新计算的比较数据。

甲、乙、丙、丁四人商议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甲以部分货币及实物折价出资10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物出资4万元。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丙、丁按5:4: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设立后存续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事实(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设立3个月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2)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后,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1个多月后,该合伙人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仍然出资4万元。此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张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合伙企业以外的王某担保。 (4)合伙企业经营了1年半后,乙在与C经济业务来往后,发生了债务。C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胜诉后,C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该合伙企业又继续经营了3个月后,由于在此之前甲等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该合伙企业亏损严重,合伙企业的E债权人起诉于法院,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25万元,但所欠债务4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某债权人B就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析丁可否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戊可否以自己新入伙不久为由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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