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题:审读短文,改正错误,弥补缺漏。出版工作由编辑、出版、发行三大环节组成,其中发行工作是中心环节。通过各种方式,将出版物向公众广泛发行,是出版活动的内在动机和目的。编辑过程可以按时间顺序的前后和工作内容的重点分成若干基本环节。这些基本环节主要包括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组稿、审稿、签订出版合同、编辑加工整理、整体设计、审定发稿、排版、校样处理、印制、样品检查、出版物宣传、反馈信息收集等。编辑过程的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又各自独立。其中,信息采集在编辑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选题策划要以信息采集为基础,信息采集要以选题策划为中心。信息采集是组稿的依据,组稿是选题的落实和具体化。审稿和编辑加工整理的关系不是十分紧密,重要的稿件必须经过审稿环节才可以进入编辑加工整理环节,而一般的稿件无须经过审稿环节就可以直接进入编辑加工整理环节。审定发稿及其后续工作,如校样处理、样品检查等,也是编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作为出版工作成果的出版物,具有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双重属性,而物质产品属性是其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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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2009年3月31日,甲公司董事会就其开发的一栋写字楼的第一层商铺不再出售改用作出租形成了书面决议。 (1)2011年1月20日,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一栋写字楼用于出租,租赁期开始日为2011年3月31日,租赁期2年,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55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011年3月31日和2011年12月31日商铺公允价值分别为6000万元和6100万元。 2011年12月31日收到6个月的租金300万元 (2)2012年12月31日商铺公允价值为6500万元,收到本年租金600万元。 (3)2013年6月30日对外出租的房地产租赁期届满,企业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用于该房地产重新开发用于对外销售的,从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转换日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400万元。收到半年租金300万元。收回当日开始进行改良,发生符合资本化的改良支出600万,2013年12月31日改良完成,并于当日与长江公司签订合约,以7500万元的价格将该写字楼出售。 甲企业对房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下列有关甲公司对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A. 2011年资产负债表中该投资性房地产列示的金额为6100万元
B. 2011年该投资性房地产对利润的影响额为400万元
C. 2012年该投资性房地产对利润的影响额为1000万元
D. 2011年该投资性房地产对利润的影响额为900万元
E. 2012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为5325万元
OTD是NASA(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一个检测来自地球低轨道的闪电的项目。它不仅是一个科学实验,还是一个管理实验。这个实验有了失败的经历,所以拖延了时间。现在要在七个月内完成任务。实现项目目标非常困难,但是,大家非常乐观,因为高级管理层给团队自主决策权,快速决策权自然也给了OTD的首席工程师佛瑞德•桑德尔(一个从来不知道放弃的人,具有坚持不懈、精力充沛和紧迫感等可贵品质的人)。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佛瑞德首先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制定了项目时间表。佛瑞德和团队其他成员讨论如何才能缩短修复时间,使OTD回到原进度。佛瑞德想出了一个非常冒险的主意:他自己加固支架。他有知识、技术和工具;他所需要的只是符合质量要求的飞行硬件。第一次测试失败后,佛瑞德画出了支架的硬件改动草图。他建议,用金属面板加固现有的支架。由于能给支架必要的支撑,因而是可行的。当天下午,佛瑞德就采取了行动。第二天,测试继续进行,硬件通过振动测试。OTD在九个月内交付了,比原定目标多两个月,但是我们在它最终被集成到宇宙飞船之前完成。OTD至今已运行了三年半,建立了世界上首个全球闪电数据库,并改变了科学家们对闪电速度和暴风雨演变的理解。佛瑞德和团队人员讨论如何才能缩短修复时间,使OTD回到原进度,这一情况应该发生在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
A. 项目可行性分析
B. 项目监督和控制
C. 项目启动
D. 项目收尾
病例摘要:男性,47岁,工人,因右上腹痛半年,加重伴食欲不振,上腹包块1个月。患者半年前无明显诱因出现右上腹钝痛,为持续性,有时向右肩背部放射,无恶心、呕吐或其他不适,自服去痛片可缓解,未予注意。1个月来,腹痛加重,服止痛药效果不好,并觉右上腹饱满,似有包块,伴腹胀、食欲不振、恶心,曾做腹部B超示肝脏占位。发病以来,无呕吐、腹泻,偶有发热(体温最高37.8℃),大小便正常,体重下降约5kg。既往有乙型肝炎病史多年,无结核病史,无烟酒嗜好,无药物过敏史。已婚,家人体健,家族中无类似疾病或遗传性疾病史。查体:T36.8℃,P79次/分,R19次/分,BP114/70mmHg。发育正常,营养可,合作,皮肤无黄染,未触及浅表肿大淋巴结,巩膜轻度黄染,结膜略苍白,无水肿,口唇苍白无发绀,颈无抵抗,甲状腺不大,气管居中,心肺(-)。腹软,元腹壁静脉曲张,右上腹饱满,轻度压痛,无肌紧张。肝脏肿大,肋下5cm,边缘钝、质韧,有触痛.Murphy征(-),脾未触及,腹叩鼓音,无移动性浊音,肝上界叩诊在第5肋间,肝区叩痛,听诊肠鸣可闻,8次/分,双锁骨上窝未触及肿大淋巴结、肛门指诊未发现异常。辅助检查:Hb88g/L,WBC5.5×109/L,ALT84IU/L,TBil30.0IU/L,DBil10.OIU/L,ALP188IU/L,GGT64IU/L,AFP880ng/ml,CEA24ng/ml。腹部B超:肝右叶实性占位,直径约8cm,肝内外胆管不扩张。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 孙某向赵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