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3年的商事代理合同,B公司在北京地区独家代理A公司的产品一一轮胎,A公司按照B公司的需求随时供货。双方规定了年供货的最低额,B公司负责一切A公司商品的推销工作,费用由B公司自理。A、B公司在开始两年合作很好,在第三年,A公司单方面终止了合同,不再向B公司供货,使B公司的货物严重短缺,B公司几经要求,A公司均拒绝供货,使B公司损失惨重。A公司随即提出终止合同,只赔偿B公司损失的代理费,B公司要求A公司赔偿其广告费等各种宣传费和A公司停止供货后B公司因销售网点的废止而损失的各种费用和人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