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我国外贸公司向德国出口大麻一批,合同规定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但在成交前,我方曾向对方寄过样品,合同订立后我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到德国后,买方出具了货物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要求赔偿600英镑的损失。我方拒绝赔偿,并陈述理由说:我批商品在交货时是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比样品低7%。
问题: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以该商品并非凭样成交为由而不予理赔?
任何一份信用证,按其不同兑现方式可分别属于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
A. 跟单信用证
B. 光票信用证
C. 议付信用证
D. 远期信用证
班轮运输中包括()
A. 装卸费
B. 滞期费
C. 速遣费
D. 平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