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我国居民陈某为北京某软件公司的工程师,2014年3月,软件公司派陈某到境内甲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甲公司工作期间,软件公司继续向陈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甲公司每月向陈某支付补助。2014年陈某收入如下: (1)在软件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从软件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从甲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从软件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陈某为软件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陈某于当年12月6日减持其持有的10000股限售股,该股票收盘价为19.68元。 限售股信息如下:该股份公司2006年4月25日上市,上市首日收盘价为13.92元;该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技术尚未升级。证券公司在陈某减持当天即履行代扣代缴限售股个税。 假定陈某最终该限售股股票成本无法提供。 (7)1~12月在乙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每月向陈某支付工资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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