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达海制药厂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由A单位实施工程总承包,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安排40名农民工做力工,进行基础地基处理和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进行了安全教育。 地基工程结束后,准备工艺设备吊装作业,吊装方案详细可靠,具体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方案选择;工艺分析与工艺布置;吊装平面布置图;施工步骤与工艺岗位分工;工艺计算(包括受力分析与计算、机具选择、被吊设备、构件校核等),但是发现吊装作业所需的劳动力不足,项目部从40名农民工中抽调10名工人,并另调1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充实到起重机械作业班组,配合起重吊装操作。然后再从余下30人中挑选12名体力好的青年到架子班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项目安全员提出起重吊装和脚手架搭设属于特种作业,这22名力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这两项作业。 但项目部主管施工的副经理认为这些力工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在作业中,发生了两个事件: 事件一:施工中有1名搭设脚手架的力工不慎从25m高的空洞中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A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事件二:配合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也发生了两起事故,共造成3人重伤。 项目部副经理对力工安排新作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杠杆租赁项目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和()。

刘家勇和刘家胜均系A县柳屯镇肖河寨同一村民小组的村民,1997年村民小组将一块南北长相耕地均分给各户,2000年又将该地南边东西长耕地均分给各户。刘家胜分得最北一段,与刘家勇等人1997年分得的土地相邻。刘家胜在分得的土地上栽种杏树和柿子树形成果园。2004年,刘家胜在果园北边与刘家勇等户相邻处栽了一行花椒树和杨树。刘家勇等人认为刘家胜将树苗栽种在其耕地内,故向刘家胜主张土地使用权利,但刘家胜不予认可。2008年6月8日,刘家勇及刘家善、刘家怀将刘家胜在其耕地相邻处栽种的杨树苗10多棵拔掉,其中刘家勇拔两棵,后刘家勇将拔掉的两棵杨树苗移栽至第三人的杏园内,现存活一棵。当日,刘家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2009年5月27日,A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刘家勇、刘家善、刘家怀裁决行政拘留5日。刘家勇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复议的决定,刘家勇仍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刘家胜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家勇的行为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被告对原告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与其社会危害程度不相比,处罚畸重,属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故判决:变更被告A县公安局对原告刘家勇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5日为罚款50元。刘家胜可否参加行政复议()

A. 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
B. 不可以参加

空调系统使配平空气压力比座舱压力高6psi是什么部件的功能?()

A. 配平空气调节活门
B. 配平空气调压关断活门PRSOV
C. 主、辅助区域温度控制器
D. 流量控制与关断活门FCSOV

什么是交通流线?如何按照交叉口的交通流线进行立体交叉的分类?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