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郝某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出租过程中税费忽略不计);2.计算出售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计算该年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计算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计算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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