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所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B.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C.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 D.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12个月起方可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