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公司2016年3月1日开始自行研发一项新工艺,3月至10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等费用共计200万元;11月研究阶段成功,进入开发阶段,支付开发人员工资160万元,福利费40万元,支付租金40万元,假设开发阶段支出有60%满足资本化条件。2016年12月31日,泰和公司该项新工艺研发成功,并于2017年2月1日依法申请了专利,支付注册费4万元,律师费6万元,3月1日为了能够正常运行而发生人员培训费8万元。则泰和公司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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