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男,30岁;张某,男,25岁,两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中级人民法院指派了一名审判员与两名人民陪审员于2014年7月3日对该案公开进行了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方传唤了被抢珠宝首饰店的店长贾某及当时在场的一名顾客刘某同时出庭作证,贾某和刘某都作证是被告人高某及张某实施了这起抢劫案。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有些证据还存有疑问,需要补充侦查,遂当庭建议延期审理,但合议庭认为该案不需要补充侦查,遂当庭拒绝了公诉人的建议。经一审法院的审理。于8月4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2年。判决宣告后5日,一审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高级人民法院指派一名审判员对高某、张某抢劫案进行审理后认为,高某、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遂决定同意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核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予以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并交付公安机关对高某进行执行,并由法院派司法警察临场监督。[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未讯问被告人高某,是否构成程序违法,为什么未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是否构成程序违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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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与张某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口物品的堆放又起争吵,继而互殴。因石某体格较壮,张某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张某之弟小张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张某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石某身上乱抡,致石某受伤,肋骨骨折,面部轻微伤。石某向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认为这不过是邻里纠纷,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调解。石某不服,径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所经营店铺的停业损失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法院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遂由法官王某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合议庭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判决。[问题] 石某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持久而微弱的情绪状态称作 。
A. 心境
B. 激情
C. 应激
D. 热情
中华的宇宙观“天人合一”见诸文学是“物我交融”,主要理法是“比兴”。见诸绘画是“贵在似与不似之间”,主要理法是“外师造化,内得心源”。在诗画历史影响下的中国园林,追求的境界就必然是“虽由人作,宛自天开。”主要理法是由“比兴”衍生的“借景”。设计序列为明旨——立意——相地——布局——理微——余韵。在“人与天调”前提下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人杰地灵”“劲舞因人成胜概”。凡风景必名胜是中国风景名胜区的特色。
近年来,海淀区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加速各种创新要素的聚集,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业,基本形成了研发设计、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和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的完整链条,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主要概括为“五化”。一、发挥科技资源密集的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二、鼓励和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技术转移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培育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服务新业态的发展,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的孵化器建设;四、进一步推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集中力量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轻资产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的金融支持,五、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投资和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支持,推动其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