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企业成立于2006年3月,为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日用家电产品,其存货采用实际价格法核算,流转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2009年8月31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帐户借方余额2000元,2009年9月企业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1、9月3日,购进甲种材料一批,金额100000元,税额17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发票5张,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2、9月5日,向H企业售出产品一批,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500000元,税额85000元;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3、9月6日,购入一大型设备,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0元,税额68000元,款项已支付。另用现金支付运输费用7000元(未取得合格发票),支付安装费12000元。设备于当月投入使用。 4、9月8日,接受捐赠一设备,设备价款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8.5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费用2万元,运输费用0.5万元(未取得合格发票)。A企业对接受捐赠的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 5、9月10日,2008年应收B企业销货款100000元,由于B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B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A企业货款60000元,余款不再偿还,款项已收到。A企业已对该笔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5000元。 6、9月11日,A企业欠F企业货款800000元,由于A企业短期内无力支付,经协商,A企业以其产品偿还债务,产品公允价值600000元,实际成本400000元。 7、9月13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B企业销售产品一批,成本为2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80000元,增值税47600元,A公司销售时已知B公司发生财务困难,短期内收回货款的可能性不大,但为了促销以免存货积压,A公司仍然实施了上述销售业务。 8、9月14日,H公司支付9月5日购货款9、9月20日,以前已经转销的坏帐10000元重新收回。 10、9月25日,A企业以自产产品向C企业销售产品一批,产品成本40万元,不含税售价41万元,A公司按售价向C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货款尚未收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每笔经济交易的会计分录,并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