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1日,先达建材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一份贷款合同,约定借款30万元,期限1年。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放贷。后先达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还贷。银行多次向先达公司催款未果。先达公司告知银行,某装修公司欠其货款50万元,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一直未追讨。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该案涉及哪几个法律关系?
计算预制混凝土楼梯工程量时,应扣除()。
A. 构件内钢筋所占体积
B. 空心踏步孔洞体积
C. 构件内预埋铁件体积
D. 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体积
甲的外甥乙今年14岁。今年5月,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笔记本电脑。在今年的中考中,乙如愿考上一重点高中。甲按照先前的约定送给乙一台笔记本电脑,后后悔,于是甲以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超出其年龄、智力发育程度的民事活动,乙无权接受这台电脑为由要求乙返还笔记本电脑,乙的父母表示拒绝,双方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问:
甲告诉乙说,如果乙能够在今年考上重点高中,就赠送给乙一台笔记本电脑。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