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黄某,男,35岁,农民。2006年3月,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1年2月被假释。
孙某,男,16岁,中学生。
2013 年1月17日晚6时许,黄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载着孙某,从某镇驶往某市途中,不小心撞上在公路边同向行走的刘某,致使刘某颅骨骨折昏迷。黄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于孙某商量后,两人将仍有呼吸的刘某抬上肇事摩托车,运至离案发现场一公里左右的一条1米多深的沟内放下,随后逃离。第二天中午,刘某的尸体被村民发现。警方现场勘查证实,刘某在沟内曾从昏迷中苏醒,其手中有明显的抓挖沟内物体的伤痕
请结合本案分析回答:黄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对于黄某、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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