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洗衣机厂2004年2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1)批发销售洗衣机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2)向个体户销售洗衣机一批,价税合并收取销售额80万元。(3)将零售价2万元的洗衣机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4)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和进项税额分别为240万元、40.80万元,专用发票本月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定。另外支付运费1.3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5)购进生产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税款分别为120万元、20.40万元。要求:计算该洗衣机厂2004年2月应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