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确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A.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B. 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C.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柜台期满后,有权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D.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任。()
A. 商品存在缺陷的
B. 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者未作说明的
C. 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D. 不符合商品说明和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我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A. 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B. 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C.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D.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部调整与食品安全有关行为的专门法律,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该法:( )
A. 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B.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C.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D.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