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我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向澳洲出口鲜活制品一批,双方规定以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信用证,证中规定:“一俟开证申请人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并承兑后,我行立即付款”。我方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把问题提出来,要求受益人注意该条款。但某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员认为该客户为老客户,应该问题不大,遂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当结汇单据交到付款银行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认为单据不符不愿承兑为由拒付。问:(1)银行拒付有无道理?(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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