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处理交通事故,采取借道通行时,应当()。
A. 应当双方向设置交通标志,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高速公路中央护栏(隔离带)开口处1000米外由远到近,由疏到密,分别连续设置锥筒,以及限速、慢行(并加配辅助标志“事故”)、道路封闭等标志
B. 锥筒最大间隔不超过20米
C. 在事故现场所在车道设置改道等标志,在对向车道设置车道变少等标志,并在封闭车道迎向交通流方向设置线性诱导标志或者可变箭头信号,诱导车流变换车道
D. 改变交通流向的区域应当设置锥筒等渠化设施,分隔不同方向的交通流
E. 设置警示标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