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我在一家民营服饰公司担任会计。目前仍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今年在接受财政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对我*公司的会计核算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其中一个问题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2001年10月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在郊区购入一处办公用房,价值为278万元,公司已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一直未能入驻。今年8月份,公司请一家资产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421万元,评估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书,根据报告,我将该资产价值调整至421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143万元。但检查人员认为,该评估增值不能入账,我*公司虚增了资产和所有者权益。我认为我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入账依据是充分的,并未虚增,检查人员的意见我觉得不能理解,请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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