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对企业甲产品、乙产品结存数额进行查证:
(1)20×2年12月31日产成品明细帐结存数额如下:
品种 数量 单价 金额
甲产品 1120只 10元/只 11200元
乙产品 2400只 20元/只 48000元
(2)审计人员于20×3年3月2日上午进行监督盘点,其盘点结果为:
甲产品 1800只 乙产品 3000只
(3)审计人员审阅仓库存货卡片,20×3年1月1日至3月1日收发记录如下:
品种 收入 发出
甲产品 1200只 800只
乙产品 2200只 1400只
要求:
根据实地盘点结果核实2×02年12月31日甲、乙产品的结存数额。如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指出可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