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我国某制造商缔结了一项安特卫普船边交货(FAS)为贸易术语的提供重型机械的巨额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保兑跟单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必须提供商业发票以及买方签发的已在安特卫普提货的证明。就这个合同进行评价。( )A、合同可行,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加保兑,收汇安全可靠。B、贸易术语选择不当,不应该用FAS,最好采用FOB,这样卖方的风险小一些。C、信用证条款中存在软条款,不应该接受这样的信用证。D、应该与买方商量,将提货证明的签发人改为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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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上面有这样一个条款:“Any amendment will become automatically effective unless formally rejected by the beneficiary within a specified period of time, or by a specified date.”请问该行的这种做法妥当否?( )A、不妥当,违背了UCP600的第10条f款关于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可撤销性。B、妥当,虽然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但是在履行过程中有可能需要修改。这个条款的目的在于约束受益人,希望他能在一个日期之内明确表示接受修改或者拒绝接受修改。C、妥当,因为受益人应该在这个日期之内明确表示接受或者拒绝接受修改,以便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了解受益人的想法。D、不妥当,因为对于开证行对信用证所作的修改,接受与否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在受益人的手中,受益人的沉默不应该被视为是接受,同时也不应该视为是拒绝。
(单选题)I行开立一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中有这样一个条款:“Documents must arrive at the offices of Bank I before arrival of the vessel.”受益人发货后向A行提交了单据,A行及时审核了单据,发现单证相符,对受益人进行了议付,并把单据寄给I行索汇。I行审核A行寄来的单据后拒绝接单,理由是延迟交单。I行收到单据日期是在船到以后。因此I行将代为保管单据,并听候A行的指示。请问I行的做法对吗?( )A、不对,I行开出的信用证中包含了非单据条件,受益人和议付行可以视此条件不存在,不予理会。因此I行应该付款。B、不对,既然它授权议付行议付,它就应该在议付行议付之后支付款项。C、不对,它制定的信用证条款过于苛刻,因为受益人和议付行无法控制邮程的具体日期,很难达到这个条款的要求。D、对,受益人没有履行信用证项下的全部义务,议付行不应该议付。
(单选题)I行开立一项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并通过A行(议付行)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受益人发货后将单据提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于是通知受益人不能议付。由于不符点无法改正,受益人要求议付行在保留/赔偿担保下议付。A行同意在保留权利下议付,并寄单给I行,告知I行由于单据存在轻微的不符点,它们已在保留下议付。在收到A行寄来单据的第九个工作日,I行电传A行电文如下:“关于我行跟单信用证(信用证号:XXX),你行寄来的单据由于单据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上的不一致,因此,我们不接受如此提交的并由你行在保留/赔偿担保项下议付的单据。单据代为保管,听候处理,请指示。”( )A、 I行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单证不符,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下的付款承诺。B 、 A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既然单证不符,就不应该议付单据,即使是在保留/赔偿担保项下也不可以,因为风险太大。C、 I行的这种做法最终将导致它必须履行在信用证下的付款。D 、A行既然被授权为议付行,它就可以议付相关单据。
(单选题)信用证中有如下规定:开证日期(Issue Date)为2007年4月1日,信用证到期日(Expire Date):2007年5月31日,最迟装运日期(Shipment Date):2007年5月1日。( )A 、受益人的最迟交单期是2007年5月31日B 、受益人的最迟交单期是2007年5月1日C、受益人的最迟交单期是2007年5月22日D、受益人的最迟交单期是200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