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附加刑有哪些?
A. 罚金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赔偿损失
某企业擅自更改化妆品的使用期限,可以对其
A.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B.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
C.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
D. 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可以对其处
A.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B. 情节严重的,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
C.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 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未依照规定报告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和安全情况的,情节严重的,可以
A. 责令停产停业
B. 吊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证或者取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
C. 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D. 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